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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博苑新材新发布《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截至2026年8月19日收盘,博苑新材(301617)报收于46.73元,下跌7.78%,换手率3.11%,成交量2.15万手,成交额1.0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1.42万元,占总成交额1.95%。
  • 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1737.32万元;同时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募投项目延期及建设内容调整等重大事项,并定于9月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1.42万元,占总成交额1.95%;游资资金净流入98.17万元,占总成交额0.95%;散户资金净流入103.25万元,占总成交额1.0%。

公司公告汇总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博苑新材2026年半年度营业收入774,420,710.33元,同比增长3.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586,580.81元,同比下降1.4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3,692,000.47元,同比下降5.3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111,506.57元,同比减少538.86%。基本每股收益0.5617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50%,同比下降0.58个百分点。报告期末总资产2,022,451,677.61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01,413,657.76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20%。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173,7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173,7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17,373,2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议案;同意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审议通过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公司章程修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及延期等事项;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定于2026年9月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6年9月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为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海洋化工园区公司会议室。会议将审议修订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公司章程、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等议案;其中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第三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表决将单独计票。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修订经营宗旨、股份总数、股东权利、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事会及股东会职权等条款;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13,364万股变更为17,373.20万股;本次修订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属特别决议事项。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潘鹤林)

潘鹤林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履职所需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汪冬梅)

汪冬梅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卫国)

董事会提名王卫国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或提供相关服务,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潘鹤林)

董事会提名潘鹤林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或利益关系。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汪冬梅)

董事会提名汪冬梅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诚信记录等情况,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声明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未为公司提供中介服务等,并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卫国)

王卫国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亦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证券期货相关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立案调查。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2026年8月18日董事会会议提名李成林、于国清、王恩训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汪冬梅、王卫国、潘鹤林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现任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继续履职。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创新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9月30日延期至2027年9月30日;本次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变更;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555.17万元。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调整“6万吨/年资源综合利用预处理装置升级改造项目”和“3000吨/年高端有机硅新材料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主要调整包括配套设施依托范围优化、含铯盐水处理能力提升、取消95%乙醇回收;不改变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不影响募集资金用途。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净额62,816.77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项目26,772.4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4,107.59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22,463.89万元;终止“年产1000吨造影剂中间体、5000吨邻苯基苯酚项目”,节余资金投向新项目;“创新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进度23.40%,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9月;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2,463.89万元,其中11,65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公司编制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列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表格包含期初余额、本期累计发生金额、利息、偿还金额及期末余额等字段,所有项目金额均为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职责包括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委员会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及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得兼任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内幕信息管理、合规监督等;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设召集人一名;职责包括拟定薪酬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审查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与支持。

《公司章程》(2026年8月修订)

公司于2026年8月修订《公司章程》,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利润分配政策、对外担保与关联交易决策权限、股份回购与转让规定、财务会计制度、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公告方式、合并分立减资解散清算程序及章程修改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17,373.2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担保事项须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方认定标准及关联交易范围;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签订书面协议,定价公允并参照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股东须回避表决;达到一定金额标准的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及诚实守信;沟通内容以公开披露信息为基础,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工作,建立沟通机制,保障股东权利,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机制;使用应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变更用途、使用超募资金或节余资金达一定标准须经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对募投项目进展定期核查,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及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审批程序、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披露要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制定;董事会秘书为具体执行人,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规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情形、档案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违规责任。

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任期、聘任程序及职责分工;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管;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重大事项,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经营开支、投资等决策权,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泰证券发布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报告期内,保荐人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共6次,查询募集资金专户6次,确认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一致;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保荐人发表专项意见4次,无非同意意见;公司及股东各项承诺均正常履行;保荐代表人变更为张光兴、丁邵楠。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核查确认,“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因设备选型、安装、调试、验收周期需要,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9月30日调整为2027年9月30日;本次延期仅涉及实施进度调整,不涉及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变更;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无异议。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内容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核查确认,公司拟调整“6万吨/年资源综合利用预处理装置升级改造项目”和“3000吨/年高端有机硅新材料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优化仓储及辅助设施依托范围、提升含铯盐水等副产品产出规模、取消95%乙醇回收;不改变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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