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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埃夫特新发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相关财务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2026年8月19日收盘,埃夫特(688165)报收于16.45元,下跌9.22%,换手率2.83%,成交量14.77万手,成交额2.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77.81万元,占总成交额3.51%。
  • 公司公告汇总:埃夫特拟以约107,371.97万元收购盛普股份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评估值为108,275.00万元,增值率133.33%;业绩承诺方承诺2026至2028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7,000万元。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77.81万元,占总成交额3.51%;游资资金净流入483.06万元,占总成交额1.93%;散户资金净流出1360.87万元,占总成交额5.44%。

公司公告汇总

埃夫特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埃夫特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稿)》进行修订,更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未续签表述,补充交易对方穿透披露及最新股权变动情况,更新标的先进性表征、评估中毛利率分析和可比交易案例,增加高凯技术为可比上市公司,并根据问询函要求补充相关内容;本次修订不影响本次交易方案。

埃夫特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埃夫特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盛普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公司已于2026年6月25日收到上交所审核问询函,已会同中介机构完成核查与草案修订,相关回复及修订后报告书已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本次交易尚需经上交所审核并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审批结果及时点存在不确定性。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就交易对方、历史沿革等事项进行补充披露与核查,涵盖股权代持、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特殊股东权利终止、资产租赁及行政处罚等情况,确认相关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交易符合重组要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就审核问询函所涉问题出具核查意见,说明本次交易背景、标的经营情况、业绩承诺、评估方法、协同效应及方案合理性与合规性;标的公司主要服务于光伏、动力电池等领域,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交易旨在增强上市公司在智能机器人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国信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确认本次交易为埃夫特收购盛普股份100%股权,属同行业技术并购,旨在增强上市公司在胶接工艺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完善智能机器人通用技术底座;报告对交易方案、标的资产评估、业绩承诺及合规性等进行核查,认为交易符合法律法规,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情形。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有关资产评估问题的回复之核查意见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出具核查意见,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分别为58,727.27万元和108,275.00万元,差异率45.76%,最终选用收益法结果;评估机构结合可比交易案例、行业特点及标的经营情况,论证了评估方法选择、估值公允性、商誉计算及预测可实现性的合理性。

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埃夫特就审核问询函作出回复,说明交易目的、整合管控、交易方案、业绩承诺、标的收入与客户结构、采购模式、财务状况及关联交易等情况;标的主营精密流体控制设备,交易旨在补足上市公司在胶接工艺领域短板,提升技术协同与市场拓展能力;公告同时披露历史并购整合经验、未来整合计划、业绩承诺补偿机制及商誉减值风险应对措施。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相关财务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问题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覆盖标的收入、客户、采购、成本、毛利率、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存货、期间费用、关联交易及经营情况、商誉等事项;核查基于审计与审阅工作,确认标的财务报表公允反映其财务状况,收入真实、准确、完整,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稿)

埃夫特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上海至骞实业等12名交易对方收购盛普股份100%股份,交易价格约为107,371.97万元,其中95.97%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4.03%股份以现金方式购买;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标的主营业务为精密流体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交易旨在增强上市公司在胶接工艺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埃夫特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稿)摘要

埃夫特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盛普股份100%股份,交易价格约为107,371.97万元,其中95.97%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4.03%股份以现金方式收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标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108,275.00万元,增值率133.33%;业绩承诺方承诺2026至2028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7,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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