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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公司内部核查后未发现存在未授权使用情形

证券之星消息,华厦眼科(301267)08月12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贵司:有权利人主张贵司对外宣传未经授权使用汉仪字库字体,并已向贵司法务、品牌部门发送正式沟通函,贵司是否知悉该事项,当前核实处理进展如何?该字体著作权纠纷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或行政处罚风险,是否达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是否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贵司是否建立商用字体知识产权合规审核机制?

华厦眼科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华厦眼科的关注。您所提及的相关情况,公司内部核查后未发现存在未授权使用情形,未收到包含具体侵权证据的沟通文件,亦未收到该事项相关的诉讼或仲裁文书,不知您的信息从何而来?是否准确?公司始终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已建立并将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合规审核机制,防范此类风险。再次感谢您对华厦眼科的支持!

本文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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