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11日收盘,奥普特(688686)报收于116.21元,上涨2.21%,换手率1.12%,成交量1.37万手,成交额1.59亿元。
8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11.71万元,占总成交额2.59%;游资资金净流出123.06万元,占总成交额0.77%;散户资金净流出288.65万元,占总成交额1.81%。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58,166,886.79元,低于原计划投入金额,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其中,“工业级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及视觉系统研发产业化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额由34,500.00万元调至33,316.69万元,其余项目金额不变。本次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无异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123,816.69万元,用于实施“工业3D视觉传感器及智能硬件扩产建设项目”“AI智能视觉解决方案系统研发项目”及“工业级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及视觉系统研发产业化项目”。借款期限至各项目实施完毕,款项将专项用于募投项目。惠州奥普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公司已就该事项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奥普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2.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2.58亿元,低于原计划投入金额。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其中“工业级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及视觉系统研发产业化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额由34,500万元调至33,316.69万元,其余项目不变。该调整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认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奥普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奥普特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工业3D视觉传感器及智能硬件扩产建设项目”“AI智能视觉解决方案系统研发项目”及“工业级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及视觉系统研发产业化项目”,借款总额合计123,816.69万元。借款期限至各项目实施完毕,惠州奥普特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2.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2.58亿元,已全部到账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奥普特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工业3D视觉传感器及智能硬件扩产建设项目”“AI智能视觉解决方案系统研发项目”“工业级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及视觉系统研发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明确资金使用、监管及信息披露要求。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奥普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50.03元/股,转股期为2027年2月4日至2032年7月28日。自2026年7月29日至8月11日,已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27.53元/股),存在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若后续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收盘价继续低于该标准,将可能触发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将在触发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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