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10日收盘,摩尔线程(688795)报收于573.97元,下跌4.0%,换手率5.02%,成交量1.52万手,成交额8.79亿元。
8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6亿元,占总成交额22.24%;游资资金净流入1.97亿元,占总成交额22.36%;散户资金净流出104.31万元,占总成交额0.12%。
公司代码688795,公司简称摩尔线程。截至报告期末,总资产16,923,889,302.98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0.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176,728,978.5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26%。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736,309,066.25元,同比增长147.42%;利润总额-16,760,356.41元,上年同期-270,936,593.6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63,095.44元,上年同期-270,942,340.80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0,821,800.29元,上年同期-316,684,573.8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68,986,796.01元,上年同期-1,164,254,274.7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0%,同比增加5.89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02元/股,稀释每股收益-0.02元/股,上年同期均为-0.68元/股。
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多项议案,包括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H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修订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定于2026年8月28日14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科技创业园A座一层报告厅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议案包括H股发行并上市、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H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等。议案1至8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10及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1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19日。
2026年8月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相关议案。本次发行旨在深化国际化战略布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发行并上市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获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备案、批准或核准。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757,605.23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8,200.60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181,187.8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72,492.95万元;另以290,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规定实施,未发生变更或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使用及信息披露合规。
2026年8月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H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内容涵盖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信息披露、股东大会程序等条款;新增或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同步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相关文件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6年8月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成员由房巧玲(主任)、汪国平、周苑调整为房巧玲(主任)、汪国平、王越。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职责增加ESG管理相关内容,成员保持不变,仍为张建中(主任)、周苑、张钰勃。调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拟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2026年8月7日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安永具备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诚信记录。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办法明确关联人与关连人士认定标准,规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披露要求、定价原则等。关联交易须签订书面协议,定价公允;按金额标准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共同投资、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形须履行相应决策程序;部分交易可免于关联交易方式审议。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规则明确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执行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关联交易事项应回避表决;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规则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定,明确股份变动禁止情形、交易限制、申报披露要求等。规定董监高在特定期间不得减持股份,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25%,禁止从事融资融券及衍生品交易;相关人员须及时申报持股信息及变动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办法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业绩预告、关联交易、重大交易等披露要求;明确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主要负责人;包含信息保密、档案管理及违规责任等内容。
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等;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中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规范A股及H股等证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办法明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范围、现金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等要求;募集资金应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董事会每半年核查使用情况并编制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明确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名为常居香港人士;须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香港上市规则》等监管要求;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每年提交述职报告;制度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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