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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泉为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证券之星消息,8月9日*ST泉为公开信息显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褚一凡、总经理雷心跃、张庆峰、李会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ST泉为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3年1月起,褚一凡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月,褚一凡父亲陆某实际控制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祥建安),汇祥建安系公司关联法人。汇祥建安承建公司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泉为)光伏工厂项目,并向公司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采购货物,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5月19日,公司与汇祥建安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4,317,710.9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2023年1月18日至12月31日,公司与汇祥建安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271,942,002.3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27%,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85%。*ST泉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情况,也未按规定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ST泉为未按规定披露主要资产被查封的情况2024年8月起,山东泉为厂房、车辆、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陆续被多地人民法院查封,山东泉为被查封资产账面净值212,072,382.0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65%。公司不晚于2024年12月6日知悉资产被查封情况,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5年4月29日,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山东泉为及安徽泉为厂房、车辆、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被查封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实际控制人褚一凡,时任副总经理、总经理雷心跃,时任董事、时任监事张庆峰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会主席李会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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