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7日收盘,摩尔线程(688795)报收于597.89元,上涨2.03%,换手率4.62%,成交量1.4万手,成交额8.27亿元。
8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673.83万元,占总成交额4.44%;游资资金净流出3574.3万元,占总成交额4.32%;散户资金净流出99.52万元,占总成交额0.12%。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55万户,较3月31日减少7293.0户,减幅为17.03%;户均持股数量由1.1万股增至1.3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948.12万元。
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主营收入17.36亿元,同比上升147.42%;归母净利润-1156.31万元,同比上升95.73%;扣非净利润-1.51亿元,同比上升52.37%。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9.99亿元,同比上升141.8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4092.23万元,同比上升74.1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653.96万元,同比上升46.55%;负债率28.05%,毛利率56.95%,投资收益3046.56万元,财务费用2965.33万元。
公司代码688795,截至报告期末总资产16,923,889,302.98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0.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176,728,978.5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26%;营业收入1,736,309,066.25元,同比增长147.42%;利润总额-16,760,356.41元,上年同期-270,936,593.68元;归母净利润-11,563,095.44元,上年同期-270,942,340.80元;扣非净利润-150,821,800.29元,上年同期-316,684,573.85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168,986,796.01元,上年同期-1,164,254,274.7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0%,同比增加5.89个百分点;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2元/股,上年同期均为-0.68元/股。
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H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修订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聘请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定于2026年8月28日14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科技创业园A座一层报告厅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19日;审议议案包括H股发行上市、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等;议案1至8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10及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1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026年8月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发行并在港交所主板上市相关议案;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挂牌上市,旨在深化国际化战略布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获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监管机构备案、批准或核准;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5年11月28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757,605.23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使用198,200.60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181,187.88万元;专户余额272,492.95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总额290,000.00万元;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或超募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合规。
2026年8月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H股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议案;修订内容涵盖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信息披露、股东大会程序等;新增或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同步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相关文件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6年8月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案;审计委员会成员由房巧玲(主任)、汪国平、周苑调整为房巧玲(主任)、汪国平、王越;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职责增加ESG管理相关内容,成员仍为张建中(主任)、周苑、张钰勃;调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拟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2026年8月7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安永具备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诚信记录。
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明确关联人与关连人士认定标准,规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披露要求、定价原则;关联交易须签订书面协议、定价公允,按金额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共同投资、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形须履行相应决策程序;部分交易可免于关联交易方式审议。
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执行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关联交易事项应回避表决;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规则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制定;明确股份变动禁止情形、交易限制、申报披露要求;规定特定期间不得减持,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25%,禁止融资融券及衍生品交易;相关人员须及时申报持股及变动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业绩预告、关联交易、重大交易等披露要求;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主要负责人;明确信息保密、档案管理及违规责任。
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中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规范A股及H股等证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明确专户存储、使用范围、现金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要求;募集资金应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禁止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董事会每半年核查使用情况并编制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
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明确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含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及一名常居香港人士;须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香港上市规则》等监管要求;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职责,每年提交述职报告;制度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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