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7日收盘,航宇科技(688239)报收于46.0元,较上周的40.69元上涨13.05%。本周,航宇科技8月7日盘中最高价报46.15元。8月3日盘中最低价报40.46元。航宇科技当前最新总市值87.82亿元,在航空装备板块市值排名26/45,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029/5205。
航宇科技于2024年2月23日至5月22日累计回购股份752,785股,2026年1月12日披露减持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不超过752,785股。截至2026年8月1日,已减持126,033股,占公司总股本0.07%,成交均价75.09元/股,成交金额9,463,858.87元(不含税费及佣金),当前持股数量为626,752股,持股比例0.33%。减持时间区间届满,符合相关法规及披露计划。
公司将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17日。审议事项包括增加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议案,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参会并需办理登记手续。
董事会提名李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已书面同意,具备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自有资金25,000.00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使用。募集资金仅用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或担保;自有资金可用于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该事项已由第五届董事会第40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与资金安全,收益归公司所有。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规,具备任职资格,无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张华、吴永安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范其勇、李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40次会议,提名张华、吴永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范其勇、李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现任董事会成员在换届前继续履职。
李伟声明被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注册地址。由于“航宇转债”在2025年9月12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发生转股,转股数量为286,934股,公司总股本由190,625,918股增至190,912,852股,注册资本由190,625,918元增至190,912,852元。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第五条、第六条及第二十一条,增加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本,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范其勇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已书面同意,具备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范其勇声明被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承诺在任职期间遵守监管规定,确保独立履职。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8月修订)》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190,912,852元,股份总数为190,912,85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职权与议事规则,利润分配政策、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以及董事、高管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独立董事须满足独立性要求并履行监督职责。同时规定了股份回购、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修改程序等事项。
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内,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有资金可用于银行理财、信托产品、公募基金等。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证券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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