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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达期货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证券之星消息,8月6日瑞达期货公开信息显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是未将个别从业人员的配偶参与你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的情况向投资者披露并向我局报告;以收取投资顾问费的名义,实质收取个别投资者投资的1只你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的业绩报酬,即该资产管理计划对不同投资者适用不同的业绩报酬提取比例。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3〕2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二是未将与个别第三方机构开展互联网营销合作的事项向我局报备;开展互联网营销活动时通过不正当方式引流,干扰正常搜索结果。上述情形违反了《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5〕15号)第九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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