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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股份:本次签署补充协议系在现有合伙企业框架下调整合作相关安排

证券之星消息,海德股份(000567)08月0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上周公告讲济南海金投资合伙企业合作项目投资已满约定期限,为持续推进各方业务领域深度合作,保障合作平稳有序衔接,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和相关方签署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但2023年10月份的公告讲合伙企业投资期限为60个月,投资期限届满36个月,有限合伙人才有权提出。提前退出。请问优先级合伙人并没有到36个月,为什么有权提出?下一步推进各方业务领域的深度合作是什么内容?是组建新的合伙企业?

海德股份回复:您好!本次优先级合伙人相关安排,系依据合伙协议约定,在满足相应期限条件下行使相关权利,符合协议条款约定;本次签署补充协议,系在现有合伙企业框架下调整合作相关安排,保障存量项目平稳衔接。相关进展公司将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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