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31日收盘,富祥股份(300497)报收于16.41元,上涨0.67%,换手率7.62%,成交量34.47万手,成交额5.79亿元。
7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620.82万元,占总成交额9.71%;游资资金净流入643.48万元,占总成交额1.11%;散户资金净流入4977.34万元,占总成交额8.6%。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以及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1,594,6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用于年产2万吨氟代碳酸乙烯酯项目、高品质三氮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会议还审议通过发行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相关事宜。董事会决定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将审议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等9项非累积投票提案。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12日。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未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在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并根据发展阶段和资金状况确定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公司实际控制人包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持股变动未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分别于2021年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和江西证监局警示函。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未能及时澄清市场传闻,于2022年被深交所通报批评,江西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公司已开展整改,包括组织学习培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舆情监测等。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161,594,680股,预计2026年12月完成。公告分析了发行后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并提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主业发展、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填补措施。公司董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承诺。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定价方式合理,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已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摊薄的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已作出相关承诺。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现金分红政策要求。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的内容合法合规。委员会同意本次发行事宜。
独立董事陈祥强、计小青、刘洪认为该报告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战略目标,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发行对象选择的适当性、定价原则与程序的合理性,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该报告。
富祥股份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用于年产2万吨氟代碳酸乙烯酯(FEC)项目、高品质三氮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FEC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富祥科技实施,建设期18个月;高品质三氮唑项目由祥太科学实施,建设期30个月;另21,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2026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告提示上述披露内容不代表监管部门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祥股份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万吨氟代碳酸乙烯酯(FEC)项目、高品质三氮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旨在把握新能源与储能产业发展机遇,扩充核心产品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增强资本实力。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方向,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富祥股份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用于年产2万吨氟代碳酸乙烯酯(FEC)项目、高品质三氮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1,594,680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材料和高端医药中间体领域。发行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日公告,公司与交通银行景德镇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景德镇富祥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15.15亿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15.15亿元,实际担保余额11.84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26%,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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