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23日收盘,沈阳机床(000410)报收于4.74元,上涨2.82%,换手率0.76%,成交量15.05万手,成交额7035.39万元。
7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1.02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514.2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725.22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沈阳机床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名周舟、郭生、徐永明、张旭、吴荣斌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哈刚、吴凤君、李佳宁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由7.2万元/年(税后)调整为9万元/年(税前),该调整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21项公司制度及制定1项新制度的议案;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公司主楼A816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17日;审议事项包括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制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等议案;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沈阳机床第十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7月26日任期届满,因换届选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公司决定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相应顺延;在换届完成前,现任董事、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管将继续履行职责;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沈阳机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新制度,共制修订22项制度,涉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其中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有4项。
沈阳机床董事会提名李佳宁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或公开谴责等处罚,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李佳宁声明其与沈阳机床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哈刚声明其与沈阳机床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沈阳机床董事会提名哈刚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机构处罚,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吴凤君声明其与沈阳机床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若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职。
沈阳机床董事会提名吴凤君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益冲突,未受过监管机构处罚,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沈阳机床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提名周舟、郭生、徐永明、张旭、吴荣斌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哈刚、吴凤君、李佳宁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选举;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沈阳机床控股子公司天锻公司就“面向复杂薄壁零件制造的智能化成形创新研究中试与产业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金额89,801,308元;新兴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均发表同意意见;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价格,定价公允,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机床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范围,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程序;要求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与关联自然人或法人发生的交易达一定金额标准的,须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须经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并履行程序。
沈阳机床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质押或变相改变用途;使用须履行分级审批程序;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定期核查项目进展,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接受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监督。
沈阳机床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使用;候选人须符合提名要求并作出接受提名及履职承诺;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股份半数以上票数。
沈阳机床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规定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对关联交易、财务信息、董事高管任免及薪酬等事项进行监督,并在审计、提名、薪酬等委员会中发挥主导作用;明确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禁止任职情形、履职方式及年度述职义务。
沈阳机床控股子公司天锻公司就“面向复杂薄壁零件制造的智能化成形创新研究中试与产业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89,801,308元;因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沈阳机床同属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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