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23日收盘,恩捷股份(002812)报收于51.61元,上涨7.88%,换手率4.1%,成交量33.72万手,成交额16.98亿元。
7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79亿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1.4亿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1.39亿元,占总成交额0.0%。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93.00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相关具体事项。
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93.00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该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因股价超限、资金未到位或重大事项导致回购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以不超过93.0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资金来源已落实;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及上市地位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收购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以及收购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434%;所有议案均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中前三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6月26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除个别人员因转托管或基于公开信息独立操作外,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公司已采取必要保密措施,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形,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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