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21日收盘,百洋股份(002696)报收于4.79元,下跌2.84%,换手率4.32%,成交量14.43万手,成交额6877.42万元。
7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92.91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336.59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1129.5万元,占总成交额0.0%。
百洋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三项议案。董事会提名李奉强、王玲、董韶光、孙立海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房巧玲、林洪、肖俊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预计与关联方青岛银行开展合计不超过18,000万元的金融业务,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8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百洋股份将于2026年8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为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9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将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表决;同时审议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9日,会议登记时间为7月30日至31日。
肖俊作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承诺将勤勉尽责,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房巧玲作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她确认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且最近三年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她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若不再符合任职条件将主动辞职。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房巧玲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房巧玲已书面同意提名。提名人确认其已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诚信记录等情况,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声明涵盖被提名人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未持有公司重大股份、未从事影响独立性的业务往来等内容,并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林洪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林洪已书面同意被提名。提名人确认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是否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通过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发现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或情形,且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法定情形。
林洪作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且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持股,未为公司提供中介服务,担任独立董事未违反公务员法、党纪规定及其他监管规定。同时承诺将勤勉履职,确保独立性,若丧失任职资格将主动辞职。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肖俊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提名人确认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是否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提名人声明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若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督促其辞职。
百洋股份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提名李奉强、王玲、董韶光、孙立海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房巧玲、林洪、肖俊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中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现任董事会成员在换届完成前继续履职。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与关联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合计不超过18,000万元,年化利率不高于当期LPR。关联董事董韶光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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