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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宇顺电子(002289)7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03.49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截至2026年7月21日收盘,宇顺电子(002289)报收于34.0元,上涨3.09%,换手率2.8%,成交量7.68万手,成交额2.5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03.4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014.43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全资子公司中恩云签署算力服务重大合同,含税总金额73,140万元,租赁期48个月。
  • 公司公告汇总:控股股东上海奉望拟全额认购宇顺电子定增股份,持股比例将由29.99%增至最高46.15%,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拟申请免于发出要约。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7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03.49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89.0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014.43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签署算力服务重大合同的公告

全资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与客户签署《算力基础计算服务器租赁协议》,合同含税总金额为73,140万元,租赁期限为48个月,甲方享有优先续约权;服务内容包括算力服务器的交付、租赁及售后服务,分批交付并验收;收入将分期确认,对公司各年度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存在采购、资金、债务、履约、验收及宏观环境等风险;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暨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申请之财务顾问报告

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宇顺电子控股股东,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全额认购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将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其已承诺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上市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其免于发出要约;本次收购不涉及资产支付,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结构化融资或代持情形;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部分关联交易,包括债务承接、借款及股权转让。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拟以现金认购宇顺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发行后持股比例将增至46.15%,仍为控股股东;收购目的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维护控制权稳定;收购人承诺认购股份36个月内不转让,且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在发行完成后18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结构化安排;收购人与上市公司存在部分关联交易,包括借款、股权收购及债务承接等。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拟认购宇顺电子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新股,发行数量不超过84,076,119股,认购金额不超过15亿元;发行完成后,上海奉望持股比例将由29.99%增至最高46.15%,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因其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新增股份,并经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批准,可免于发出要约;本次收购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深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收购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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