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17日收盘,XD江西铜(600362)报收于39.03元,下跌5.97%,换手率2.82%,成交量58.47万手,成交额23.1亿元。
7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33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089.0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74亿元。
独立董事认为分拆江铜铜箔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规定,具备可行性与必要性,有助于公司业务聚焦及提升江铜铜箔融资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分拆后公司与江铜铜箔均符合监管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薪酬与绩效评价、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时,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中金公司认为本次分拆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江西铜业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分拆后仍保持对江铜铜箔的控制权,不影响独立性与持续经营能力;江铜铜箔具备规范运作能力;分拆有利于突出主业、增强融资能力,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股票价格波动未见异常。
德恒律所认为江西铜业具备分拆主体资格,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相关实质条件;本次分拆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等批准;信息披露已履行现阶段义务。
本次分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重大变化,不影响对江铜铜箔的控制权;相关议案已获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江铜铜箔内部决策机构批准,并完成中国证监会备案及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会议审议通过分拆江铜铜箔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相关事项,包括上市方案、预案、合规性分析及对股东权益的影响等;同时审议通过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等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
会议定于2026年8月7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事项包括分拆江铜铜箔至香港联交所上市相关议案、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等;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30日;A股股东需在7月31日前完成出席回执提交。
安永华明确认江西铜业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相关条件,包括上市时间满三年、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扣除子公司净利润后累计净利润不低于6亿元、不存在资金占用或重大处罚等情况,且分拆后公司与子公司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本次分拆后江西铜业仍将控股江铜铜箔,其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将继续反映在合并报表中;江铜铜箔主营业务为高性能电解铜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分拆有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提升独立性与竞争力;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国资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等批准。
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487万元,2026年费用将根据业务规模等因素确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已获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董事会决议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A股股价累计涨跌幅为-7.41%;剔除上证指数影响后为-4.25%;剔除中证申万有色金属指数影响后为6.77%,均未超过20%;公司认为A股价格在此期间未构成异常波动。
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程序完整、合法、有效;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此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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