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15日收盘,永安行(603776)报收于19.67元,上涨2.82%,换手率0.68%,成交量1.92万手,成交额3716.52万元。
7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0.67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307.2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367.88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0万元到-1,1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950万元到-1,300万元。本期业绩预亏主要因固定成本未随收入增长同比例下降。上年同期净利润为-6,547.56万元,亏损规模同比显著收窄。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最终数据以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李开逐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1日。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前两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现场会议地点为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9号。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常州永安行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和常州哈安锂电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提供1亿元担保,合计担保额度2亿元。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智能制造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97.09%,哈安锂电为新设公司无财务数据。本次担保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3%,无逾期担保。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制订、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涉及股东会职权、对外担保与财务资助、董事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等内容,并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及防范资金占用制度。相关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彭照坤因工作调整于2026年7月13日离任,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董事会,提名李开逐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待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任职,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李开逐现任哈啰总裁,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董事任职资格。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登记备案流程、保密管理要求及违规责任追究机制。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对档案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涉及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报备监管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须签署保密协议,违反规定将受到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遵循审批流程,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等均需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披露。董事会每半年度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每年出具核查报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原则、内容及具体活动形式,包括股东会、网站、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路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等。公司设立专门咨询电话、电子信箱,并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负责人,确保信息沟通渠道畅通。制度还规定了相关人员行为规范,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选择性披露、误导性陈述等行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机制。对外投资包括股权、股票、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活动,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分别在其权限范围内审批投资事项。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具体标准涉及资产总额、净资产、成交金额、利润及营业收入等指标占比及绝对金额。公司总经理负责投资实施,财务部负责资金筹措与收益管理,审计部负责事前审计和定期审计。子公司人事由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须监督财务合规。办法还规定了关联交易、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内容。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职权、组成、组织机构及会议召开程序。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等职权。交易达到一定标准或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会议表决需过半数董事同意,部分事项需出席董事2/3以上通过。规则还规定了会议通知、提案、表决、回避、记录及决议执行等内容。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制度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执业资格、质量管理水平、审计费用报价评分标准等要求,强调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同时规定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聘任期内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披露原因,并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与非经营性两类,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公司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需确保财务独立。发现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纠正并可依法维权。违规资金占用需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聘任与解聘程序及相关工作规范。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会议筹备、文件保管、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须具备财务、法律或相关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得有监管禁止情形。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必要条件,董事会秘书在履职受阻时可向上交所报告。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保密义务、兼职限制及离任交接要求。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办法明确了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定义,规定了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决策程序。对于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重大关联交易还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监督与管理。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办法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重大事件的披露标准,以及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流程。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办法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程序、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责任追究等内容,并强调公司应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情形、程序及责任义务。制度规定了辞职、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下的程序要求,强调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须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保密义务及忠实义务,相关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公司应及时披露离职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选或交接。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程序、日常管理和信息披露要求。制度强调对外担保需遵循平等、自愿、互利、诚信原则,必须采取反担保措施防范风险,董事和高管应对违规担保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规定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批权限,特别是对净资产、总资产、资产负债率等指标超限的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公司需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及激励方案,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方案、考核标准,审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交提案。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共十一章,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监事会职责、财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管理、合并分立清算及章程修改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28,076.0572万元,股份总数28,076.057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职权与议事规则,规定利润分配应保持连续稳定,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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