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10日收盘,陕鼓动力(601369)报收于9.05元,上涨0.0%,换手率0.0%,成交量0.0手,成交额0.0万元。
7月10日无主力资金净流入;无游资资金净流入;无散户资金净流入。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延长石油、陕西化工、陕西金控及恒博隆合计持有的陕西秦风气体36.06%股份;发行价格为9.1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不设价格调整机制;暂不召开股东会。
陕鼓动力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陕西化工、延长集团、陕西金控及恒博隆合计持有的秦风气体36.06%股权,交易完成后将持有秦风气体100%股份;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目前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发行价格为9.1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陕西化工集团、陕西延长石油、陕西金融控股及西安恒博隆合计持有的秦风气体36.06%股权,交易完成后将持有秦风气体100%股份;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以发行股份支付对价;发行价格为9.1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数据将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
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议案;鉴于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决定暂不召集股东会审议;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公司对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审慎核查,确认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重大不符或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近一年被交易所谴责、公司或相关人员被立案调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以及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了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并报送交易所、与相关主体签署保密协议等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并多次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公司已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29日起停牌,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2026年7月1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交所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尚需董事会再次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及监管机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截至2026年7月10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29日起停牌,停牌前20个交易日区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26日;剔除大盘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涨跌幅分别为-2.59%和-5.63%,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股票交易未出现异常波动。
2026年7月10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参会;审议通过推选田俊先生为会议召集人;审议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保持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有利于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29日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现披露停牌前一交易日(2026年6月2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包括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一致。
本次交易标的为秦风气体36.06%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除西安恒博隆所持股权需在解除质押后完成交割外,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保持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会秘书柴进担任交易对方之一执行事务合伙代表;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实际控制人仍为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股票停牌、编制重组预案及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预案,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合规,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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