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8日收盘,金埔园林(301098)报收于8.38元,下跌3.01%,换手率5.91%,成交量11.4万手,成交额9809.02万元。
7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2.41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993.16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1205.57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金埔园林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修订稿),回应深交所关于营业收入下滑、关联交易、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行政处罚等问询,核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规性与公允性,确认相关内控制度有效执行,并说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调整及效益实现情况,披露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内容,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相关事项合法合规。
金埔园林及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提交回复报告,披露营业收入、扣非归母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分析业绩下滑原因,并说明关联交易、信用减值损失、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情况,回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本次发行合规性问题。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对象为南京丽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352.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限售期为18个月;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内核程序已履行完毕,同意推荐本次发行。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上市保荐书,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对象为南京丽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35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17,299,719股;已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上市条件,同意保荐其股票上市。
金埔园林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35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南京丽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宜森控制的企业,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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