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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惠伦及实控人等因未披露借款合同被证监局责令改正,近1年无研报覆盖

来源:证券之星APP 2026-07-08 13:00:43

证券之星消息,7月7日ST惠伦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显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时任董事长赵积清、总经理邢越、董事会秘书潘毅华因未披露控股股东新疆惠伦与广东仟易伟达签署的涉及董事长变更、董事会改选、股份转让等事项的借款合同,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及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公司已知悉相关问题,将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

近1年,ST惠伦无研报覆盖。

ST惠伦2026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公司主营收入1.29亿元,同比上升4.24%;归母净利润-835.84万元,同比上升43.64%;扣非净利润-1008.8万元,同比上升51.44%;

ST惠伦(300460)主营业务:专业从事石英晶体元器件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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