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蓝帆医疗(002382)07月02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据上海第一中院司法文书记载,蓝帆医疗上海全球科创总部高压电力工程招标,要求“建筑机电安装资质”而非法定的电力资质,公司为该设标行为辩护已被驳回。请问:该违法设标是否构成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是否表明公司内控与合规已完全失效?公司是否对此进行了披露?
蓝帆医疗回复:您好,您已就该案件在互动易平台从多个角度高频提问,感谢您对公司的监督与关注。您提及的案件系双方业务接洽过程中产生的商事纠纷,法院已做出相关判决,结合案件性质及影响评估,预计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触发临时披露义务。公司已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对报告期内相关诉讼事项进行例行披露,充分履行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本文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刘浩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