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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ST长园(600525)7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76.81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截至2026年7月1日收盘,ST长园(600525)报收于5.04元,上涨3.28%,换手率0.78%,成交量10.35万手,成交额5173.8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76.81万元,游资与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出267.57万元、409.24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于7月1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及担保议案,并补选三名非独立董事;同日董事会选举由杨先生为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增设执行总裁职位并启动《公司章程》修订程序。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7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76.81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267.57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409.24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举行。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股东会当日交易时间段。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0日,A股股东可参会。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参会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熊胜辉主持,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补选由杨先生、石蕊女士、韦晓路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1477%,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两项特别决议议案获得超过2/3同意。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在高级管理人员中增加执行总裁职位;相应调整董事会职权,明确董事会可决定聘任或解聘执行总裁,并听取其工作汇报;修改总裁、执行总裁的任期、职责分工及工作细则制定要求;完善副总裁代行职权的顺序。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七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合并分立减资清算程序及章程修改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治理结构、决策程序及相关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构成、职责及议事程序。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2名职工代表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行使包括制定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人事任免等多项职权。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等事项设定具体审议标准。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7月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7月1日召开,审议通过选举由杨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补选由杨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石蕊女士为委员;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增设执行总裁一名;决定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由杨先生、石蕊女士、韦晓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选举由杨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并补选由杨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石蕊女士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杨涛先生变更为由杨先生,后续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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