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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泰慕士(001234)6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77.52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截至2026年6月30日收盘,泰慕士(001234)报收于19.64元,下跌1.7%,换手率1.82%,成交量1.66万手,成交额3284.6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6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77.5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18.3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59.15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泰慕士完成注销824,100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109,413,700股变更为108,589,600股;控股股东广州轻工集团持股比例被动由29.99%增至30.22%,未发生股份增减及资金支付,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6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77.52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118.37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159.15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公司公告汇总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收购系因泰慕士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导致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29.99%被动增至30.2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支付,不触及要约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收购人无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及买卖股票行为,并承诺保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因泰慕士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29.99%被动增至30.22%。本次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仍为广州轻工集团和广州市国资委。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规定,收购人可免于发出要约,且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暨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申请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收购因泰慕士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广州轻工集团持股比例被动由29.99%增至30.22%,不涉及股份转让及资金支付。收购人未主动增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广发证券认为本次收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收购人具备主体资格,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泰慕士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24,100股,占回购前总股本的0.75%。其中首次授予72名激励对象共711,000股,预留授予54名激励对象共113,100股。回购价格按激励计划规定计算,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已于2026年6月30日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09,413,700股变更为108,589,600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被动增加至30%以上暨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泰慕士已完成注销回购股份824,100股,总股本由109,413,700股减少至108,589,600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广州轻工集团持股比例由29.99%被动上升至30.22%,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属于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相关股份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已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因泰慕士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持股比例由29.99%被动增至30.22%,触及上市公司收购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增减及资金支付,系股本减少所致。广州轻工集团未主动增持股份,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本次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收购人无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股份的计划。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因泰慕士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持股比例由29.99%被动增至30.22%,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支付,收购人持有的股份未发生数量变化,且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此次变动可免于发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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