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24日收盘,天汽模(002510)报收于6.2元,上涨1.97%,换手率2.41%,成交量24.18万手,成交额1.48亿元。
6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85.67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290.28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695.39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5年8月6日至2026年6月8日期间的股票买卖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直系亲属。建发梵宇在自查期间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公司161,779,192股股份。另有7名自然人存在买卖股票行为,均已出具承诺,声明交易系基于个人市场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认为,上述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无实质性法律障碍。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东实股份6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自查期间为2025年8月6日至2026年6月8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经核查,建发梵宇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股权,部分自然人在自查期间存在股票买卖行为,均已出具承诺声明未利用内幕信息。律师认为上述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5年8月6日至2026年6月8日期间的股票买卖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直系亲属。经核查,建发梵宇在自查期间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另有7名自然人存在股票买卖行为。上述主体均已出具自查报告及承诺,确认交易行为未利用内幕信息。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相关买卖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6年6月2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包括交易方案、定价基准日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关联交易认定、重大资产重组认定、审计评估报告批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等共计23项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股东代表股份占总股本13.9385%,所有需特别决议事项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律师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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