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6月18日江苏索普公开信息显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志林、崔坤族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陈志林、崔坤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6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索普或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2年度至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研发费用、所得税费用等科目,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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