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锦江航运(601083)作为原告的《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5)沪72民初1485号
- 标题: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上海海事法院
- 案由: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深圳市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返还编号TWXX的集装箱,若被告深圳市某有限公司未能按时返还,则应立即向原告上海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偿集装箱重置费4,500美元; 二、被告深圳市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返还编号TIIXX的集装箱,若被告深圳市某有限公司未能按时返还,则应立即向原告上海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偿集装箱重置费4,500美元; 三、被告深圳市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集装箱超期使用费人民币95,970.15元; 四、驳回原告上海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上海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深圳市某有限公司
- 判决日期:2026年4月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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