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2日收盘,金一文化(002721)报收于2.69元,下跌2.18%,换手率1.09%,成交量28.98万手,成交额7785.89万元。
资金流向
6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58.1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98.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59.75万元。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涉及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离职管理、财务管理等多项制度的制定、修订与废止。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2日。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公司章程中对外担保、财务资助、董事会秘书职责等内容,并对多项内部制度进行制定、修订或废止。其中,《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相关制度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总经理的聘任、任期、职权与义务。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并接受董事会监督。细则还规定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职责,以及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和报告制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6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内部控制与审计制度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265,937.8615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文化产品销售、技术开发、展览展示等。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并对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明确离职程序、责任义务及股份转让限制。制度涵盖任期届满、辞职、解任等情形,要求离职人员完成工作交接、履行保密义务、继续履行公开承诺,并接受离任审计。对未尽义务或违规行为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公司治理稳定和股东权益保护。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结构与发放方式。非独立董事和高管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绩效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薪酬发放与公司业绩、个人考核及任期目标挂钩,存在特定情形时可中止发放绩效薪酬或任期激励,并可追索已发薪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财务管理制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涵盖财务管理原则、组织架构、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融资担保、对外投资、资产管理、税务管理等内容。制度明确了财务决策与监督机构职责,规范了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前期差错更正、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并强调内部控制与财务监督。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制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范围、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实施程序。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独立监督。制度规定审计部需定期提交审计计划和报告,重点审计对外投资、资产交易、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并对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报告。公司还规定了审计人员的行为规范及奖惩措施。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该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主要对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事前认可。会议分为定期与不定期,可通过现场或电子通讯方式召开。涉及关联交易、变更承诺、公司被收购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等,也需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为会议提供支持并保存会议档案至少十年。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风险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并规定了不适用风险投资规范的情形。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应使用自有资金,不得在特定期间开展风险投资。风险投资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涉及股票等高风险投资还需独立董事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应以自身名义开设证券账户,严禁出借账户或提供资金给他人投资。制度还明确了决策权限、责任部门、信息披露及内部审计等要求。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任免程序及工作要求。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内幕信息保密等工作,需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应在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后及时公告并报备深交所。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若出现违规或不能履职情形,应及时解聘。
融资管理制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融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行为。制度明确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遵循合法性、统一管理、风险可控、效益性、适量性和资本结构权衡原则。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按权限决策融资事项,财务部门负责债务性融资管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权益性融资及发行债券事务,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制度对融资决策程序、审批权限、信息披露、档案管理等作出规定,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定义及存储要求,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地点或实施主体等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超募资金和节余资金的使用亦需按规定程序审批。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内幕信息管理,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定登记备案流程、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要求在重大事项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等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须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
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管理制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防范资金占用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要求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原则,并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需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在年报中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不得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或个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且子公司间未经批准不得相互担保。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未经授权不得签署担保合同。制度还规定了担保申请材料、反担保要求、合同管理、风险监控、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要求,明确对年报信息披露中出现重大会计差错、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重大差异等情况的责任追究原则与程序。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及部门负责人等。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调岗、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制度坚持实事求是、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追究与改进相结合的原则。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对象及组织实施方式,规定了信息披露、互动交流、诉求处理等内容。公司通过官网、互动易平台、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并要求在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统筹管理,相关部门需配合提供信息。制度还对现场接待、媒体采访、调研活动等作出规范,要求形成记录并存档。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关联交易的定义与范围。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的识别、确认、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交易公允性。关联交易根据金额和比例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需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公司与关联人签订书面协议,并按规定披露交易信息。制度还明确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表决时的回避原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负责,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负责。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为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公司应通过指定媒体披露信息,并建立信息披露的内部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明确突发事件的范围包括治理类、经营类、政策及环境类、信息类四大类别,并设立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统一领导应急处理工作。制度规定了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处置措施、应急保障及奖惩机制等内容,旨在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对公司经营、声誉及股价的影响,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传递与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资产变动等事项,并规定了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程序及保密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重大信息需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制度还强调了对未按规定报告或泄密行为的责任追究。
子公司管理制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子公司管理,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涵盖公司治理、经营决策、财务管理、投资管理、信息披露、内部审计、绩效考核等方面。公司对子公司享有利润分配、股东会表决权、查阅文件、股权转让等权利。子公司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战略,定期上报经营计划和财务报告,重大事项需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强化对子公司的控制与监督。子公司不得擅自开展融资、对外担保、风险投资等行为。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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