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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轮换业务商品控制权未转移不确认收入

证券之星消息,金健米业(600127)06月02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你好,我在学会计。公司年报提及:子公司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与湖南长沙霞凝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签订《成品包装油轮换合作协议》,轮换采用先轮入后轮出的方式,轮出数量、单价与对应批次的轮入相同,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未对该项业务确认销售收入及成本。 请问该轮换业务的未确认收入和成本的理由是什么?子公司这类业务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金健米业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关于公司子公司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与湖南长沙霞凝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成品包装油轮换业务,由于轮出、轮入数量、单价、同批次一一对应,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未发生转移,从业务实质看商品控制权未转移给客户,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不对该业务中货物购销活动确认收入,仅就收取的轮换配套服务费确认收入。

本文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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