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29日收盘,ST恒信(300081)报收于3.98元,下跌1.24%,换手率2.04%,成交量12.31万手,成交额4987.45万元。
5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3.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68.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15.1万元。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审议罢免庞金伟、徐锡斌、唐旭君董事职务的议案,以及提名选举李志亮、李雪飞为独立董事,袁辉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0日。部分议案的表决结果生效以相关罢免议案通过为前提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表决。
提名人孟宪民提名李雪飞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和知识。提名人承诺所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李志亮作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担任独立董事不超过三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将勤勉尽责,遵守监管规定。
提名人孟宪民提名李志亮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
李雪飞作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亦未在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工作。承诺在任职期间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若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将主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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