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29日收盘,盛合晶微(688820)报收于196.5元,下跌8.6%,换手率20.93%,成交量36.18万手,成交额73.55亿元。
5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82亿元,占总成交额17.43%;游资资金净流入11.29亿元,占总成交额15.35%;散户资金净流入1.53亿元,占总成交额2.08%。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050.20万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8,853.30万元。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多项议案。会议决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拟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子公司项目贷款及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等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2日,A股股东可参会。会议将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薪酬方案等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议案,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包括续聘审计机构、利润分配方案和董事薪酬方案。会议登记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至25日,可通过邮件提交登记材料。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所成立于1988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有233名合伙人、1507名注册会计师,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经审计收入为251,025.80万元,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项目合伙人孔晶晶、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默及董凯凯、质量复核人杨国杰近三年未受过处罚。审计费用将由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在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因募投项目涉及境外采购及统一结算等情况,受限于募集资金专户功能,需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公司承诺该操作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损害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419,903.3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投入417,860.1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2,043.2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4月15日到位,置换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周忠惠、严勇、王国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重大业务往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董事会认为三人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涉及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职责、首席执行官职权等内容。同时修订及制定了多项治理制度,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78,601,058.95元,低于原计划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后,三维多芯片集成封装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98,216.75万元,超高密度互联三维多芯片集成封装项目拟投入79,643.35万元,合计拟投入募集资金477,860.11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发表无异议意见。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申报、转让限制、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点申报个人信息,股份转让受任职期间、定期报告窗口期、重大事项影响期等限制,且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买卖股份需提前披露计划,变动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禁止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版)》,明确薪酬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公平性、责权利对等及激励与约束并重。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领取津贴,内部董事按岗位薪酬制度执行,外部董事不另领津贴。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报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报董事会批准。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公司财务重述或存在违规行为时,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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