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28日收盘,泰和新材(002254)报收于14.52元,上涨0.55%,换手率4.0%,成交量34.01万手,成交额4.94亿元。
投资者: 董秘好:近期华为高管到公司来的目的是什么?
董秘: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请您审慎核实您的消息来源。谢谢!
投资者: 董秘好:公司旗下产品对台积电有无供货?未来预期怎么样?谢谢
董秘: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暂未发现相关应用场景。谢谢!
资金流向
5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783.0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030.9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813.93万元。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会议由董事长宋西全先生召集,邱召明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1日发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9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8,175,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893%。两项议案均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关于吸收合并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的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星华氨纶无实质性经营业务,吸收合并后将注销,其资产、债权债务、业务等由公司承继。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提升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
泰和新材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导致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本次回购注销37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529,000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将由857,057,183股减至851,528,183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5,529,000元。同时,公司吸收合并星华氨纶,星华氨纶法人资格注销,其资产、债权债务由公司承继。债权人可于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1,528,183元,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氨纶、芳纶系列产品制造销售、技术转让及进出口业务等。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董事会构成与职责、独立董事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信息披露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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