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26日收盘,芯能科技(603105)报收于9.13元,下跌2.98%,换手率2.25%,成交量11.23万手,成交额1.03亿元。
5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83.13万元,占总成交额21.27%;游资资金净流入399.97万元,占总成交额3.9%;散户资金净流入1783.16万元,占总成交额17.37%。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500,011,217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02,243.40元。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9日,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6年6月1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5月15日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QFII股东和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体董事同意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00,地点位于浙江省海宁市施带路23号一号楼316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交易时段及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5日。会议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终止2023年度可转债募投项目中“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里经评估不具备实施条件的15个子项目,涉及剩余募集资金16,527.51万元。该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此无异议。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明确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行为规范及权利义务。规则适用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了会议的召集、议案提出、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效力等内容。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特定情形下债券持有人可自行召集。决议需经出席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对全体持有人具有约束力。规则还设置了特别议案和简化程序的相关安排。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指出,芯能科技因部分募投子项目受业主屋顶资源交付延迟、市场环境变化、光伏产业链价格下跌、电力市场化政策调整及并网接入受限等因素影响,经评估不具备实施条件,拟终止15个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子项目。截至2026年5月19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1,207.3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6,527.51万元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芯能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债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日,出席对象为当日登记在册的“芯能转债”持有人。表决需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生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相关规定,对“芯能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前转股价格为12.75元/股,调整后为12.55元/股,调整实施日期为2026年6月1日。2026年5月25日至5月29日停止转股,6月1日起恢复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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