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20日收盘,肯特催化(603120)报收于55.31元,下跌1.16%,换手率13.98%,成交量5.3万手,成交额2.91亿元。
资金流向
5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11.7万元,占总成交额3.82%;游资资金净流入40.85万元,占总成交额0.14%;散户资金净流出1152.55万元,占总成交额3.96%。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截至公告披露日,毅达专精持有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31%股份,毅达成果持有3.25%股份,两者合计持有6.91%股份,均为IPO前取得。上述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的股份,其中毅达专精减持不超过1.59%,毅达成果减持不超过1.41%,减持期间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9月9日。减持原因为企业自身业务需要,减持价格将按市场价格确定。相关股东已履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项飞勇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1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878%。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等全部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肯特催化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2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不进行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制度、补选董事等多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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