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18日收盘,振石股份(601112)报收于19.72元,上涨0.87%,换手率4.58%,成交量8.12万手,成交额1.59亿元。
5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39.27万元,占总成交额4.01%;游资资金净流出589.88万元,占总成交额3.7%;散户资金净流入1229.15万元,占总成交额7.72%。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选举张健侃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薪酬、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融资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92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范内幕信息流转、登记备案、保密管理和责任追究。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涉及重大事项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报送交易所。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事务管理、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规范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要求。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董事长为首要责任人。制度涵盖信息报告、审核、披露流程,以及对关联交易、重大诉讼、资产交易等事项的披露标准,并强调信息保密与违规追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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