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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鑫铂股份(003038)5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94.39万元

截至2026年5月14日收盘,鑫铂股份(003038)报收于13.97元,下跌2.1%,换手率3.15%,成交量5.14万手,成交额7223.37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5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94.3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997.49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鑫铂股份2025年净利润为-19,218.17万元,同比下降214.14%,经营业绩大幅下滑。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回购注销354,388股限制性股票,因激励计划中公司及个人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子公司签订60MW/120MWh储能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对外投资约1.00亿元建设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部件项目。

交易信息汇总

5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94.3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997.49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国元证券作为鑫铂股份的保荐机构,出具2025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报告期内共进行12次募集资金专户查询、1次现场检查、发表9次独立意见、开展1次培训。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资金误划及暂时补流情况,且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净利润为-19,218.17万元,同比下降214.14%。公司已对相关问题采取整改措施,相关方承诺正常履行。

国元证券就鑫铂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发布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届满。期间部分募投项目发生延期及终止,存在超期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事后追认的情形,2024年和2025年经营业绩出现较大波动。保荐人已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督导期末,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继续履行相关督导职责。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确认,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30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951,265份,行权价格12.64元/份;45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472,612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部分成就及个别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未达标,拟注销219,235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354,388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4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确认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同意注销219,235份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354,388股限制性股票;批准子公司签订储能项目关联交易协议;同意对外投资拓展新能源汽车与储能电池领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将于2026年6月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4:30,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5日。会议审议《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后者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因部分限制性股票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354,388股。股份总数将由24,365.9765万股变更为24,330.5377万股,注册资本相应由24,365.9765万元变更为24,330.5377万元。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一条,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子公司鑫铂光伏、鑫铂新能源与安徽鑫煌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工商业储能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安徽鑫煌将在鑫铂新能源用地建设60MW/120MWh储能项目,通过谷充峰放模式为鑫铂光伏节省用电成本。项目前三年预计优化用电12,000万度,节省电费约9,000万元,收益按比例分成,鑫铂光伏前三年分成5%。因公司董事长父亲任安徽鑫煌董事,构成关联交易,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子公司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投资约1.00亿元建设“新能源年产一百万套轻量化高端铝部件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项目建设期6个月,位于安徽省天长市,新建储能边梁集成线、电池托盘流水线等产线,形成年产百万套轻量化高端铝部件能力。项目已通过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可能存在建设进度滞后、成本节约未达预期、主要设备供应延迟等风险。

国元证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5年铝制品出货量完成率为81.27%,对应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为81.27%。个人层面75名激励对象中73名为A级、2名为B级,考核合格。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出货量完成率81.27%。30名激励对象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45名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注销219,235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354,388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4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部分达标,2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为B,决定注销未达标部分股票期权219,235份,回购注销未达标部分限制性股票354,388股,回购价格为8.4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公告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30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951,265份,行权价格12.64元/份;45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472,612股。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实施。

公司章程于2026年5月修订,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24,330.5377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铝型材、轨道交通及新能源光伏部件研发制造。章程规定股东会、董事会职权与议事规则,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设置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并明确股份回购、减资、解散清算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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