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13日收盘,重庆燃气(600917)报收于5.34元,上涨1.52%,换手率0.6%,成交量9.38万手,成交额4987.36万元。
5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35.5万元,占总成交额10.74%;游资资金净流出284.97万元,占总成交额5.71%;散户资金净流出250.52万元,占总成交额5.02%。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涌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0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214%。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及废止等相关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其中,第8项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决议有效。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2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日常关联交易、多项制度修订及废止等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利。细则明确了累积投票制的定义,即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可集中使用。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但需获得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的支持。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细则还规定了董事候选人提名要求、投票方式、当选原则及特殊情况处理机制。本细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的公允性和透明度,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定义,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定价原则。对于达到一定金额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制度还规定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表决时的回避原则,以及日常关联交易的定期披露要求。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披露内容、职责分工、披露程序、媒体渠道、暂缓与豁免披露机制、保密措施及法律责任。公司信息披露实行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及控股股东需配合提供信息。重大事件包括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资产变动、董事高管变动、股东持股变化等,需及时披露。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条件、登记保存要求及违规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与公司无利害关系。公司设独立董事4名,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须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履职方式、会议机制及津贴安排。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