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8日收盘,巍华新材(603310)报收于16.74元,上涨0.42%,换手率0.87%,成交量1.68万手,成交额2803.76万元。
5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1.0万元,占总成交额7.52%;游资资金净流出241.36万元,占总成交额8.61%;散户资金净流入452.35万元,占总成交额16.13%。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0万元参与设立绍兴上虞智舜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28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金将根据其实际经营需求分批拨付,公司及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步出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股东吴江伟提请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新增提案为《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提案已于2026年5月9日披露。股东会现场会议定于2026年5月19日14时30分在公司301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交易时段。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3日。除增加临时提案外,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子公司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280万元(含)的财务资助,期限12个月,年利率5%,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江西华聚其他股东也将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资助。公司与江西华聚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江西华聚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80.91%,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参股子公司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280万元(含)的财务资助,期限12个月,年利率5%,用于补充其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持股38%,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0万元,与智路资本、琰伯资本等共同投资设立绍兴上虞智舜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总规模3亿元,重点投向半导体材料、设备及零部件等领域。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闰土股份为共同投资方且为公司关联方,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基金尚需完成工商注册及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实施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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