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7日收盘,信宇人(688573)报收于23.9元,上涨3.82%,换手率15.1%,成交量8.03万手,成交额1.95亿元。
5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962.65万元,占总成交额15.21%;游资资金净流入834.22万元,占总成交额4.28%;散户资金净流出3796.87万元,占总成交额19.49%。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持股29.77%的股东杨志明于2026年5月6日提交临时提案,提议增加审议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为董事及高管购买责任保险、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等议案。原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不变。新增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部分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公司发布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对象为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管按绩效考核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0万元/年/人。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他津贴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部分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后支付。薪酬为税前金额,代扣代缴个税。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获董事会通过。
董事会提名陈政峰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仲飞、陈政峰、陈小华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核,三位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限制任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陈小华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及丰富会计经验。提名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李仲飞声明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法律法规,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依法履职。
陈政峰声明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或提供中介服务,最近36个月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2026年5月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提名杨志明、徐志君、蔡林生、吴庆芳、李飞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仲飞、陈政峰、陈小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已披露,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董资格证书并获交易所无异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由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任期三年。
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保险期限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该事项已由董事会审议,因董事为被保险人回避表决,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投保相关事宜。
董事会提名李仲飞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且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满六年。
董事会提名陈小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满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与经验,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一致、长期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贴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按月发放。薪酬调整依据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盈利等因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与薪酬方案制定,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制度还规定了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11日期间累计回购股份3,461,480股,占总股本的3.5410%,其中2,459,429股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后十二个月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并在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披露减持计划,拟在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977,543股,占总股本1.0000%。截至2026年4月30日,已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0,000股,占总股本0.0102%,减持均价23.29元/股,减持总金额232,900元。当前持股数量为3,451,480股,持股比例为3.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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