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盘,信宇人(688573)报收于21.91元,下跌1.84%,换手率10.34%,成交量5.5万手,成交额1.21亿元。
4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7.83万元,占总成交额2.12%;游资资金净流出654.43万元,占总成交额5.39%;散户资金净流入912.25万元,占总成交额7.52%。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443.0户,较12月31日减少23.0户,减幅0.31%;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31万股增加至1.31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5.1万元。
信宇人2025年主营收入2.61亿元,同比下降57.99%;归母净利润-4.71亿元,同比下降541.62%;扣非净利润-4.79亿元,同比下降436.34%;第四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1.66亿元,同比下降61.4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14亿元,同比下降11221.7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19亿元,同比下降3889.26%;负债率82.05%,毛利率-8.19%,财务费用761.73万元,投资收益382.1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3.8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62.90万元;母公司2025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5,410.00万元。
公司代码688573,股票简称信宇人。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1,224,135.59元,同比减少57.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0,735,347.5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79,329,964.77元;总资产为2,119,831,830.3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81,375,890.46元,同比下降56.6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629,045.74元;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发现1个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系实际控制人通过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募集资金,相关资金及利息已于2025年12月29日归还,整改已完成;公司已完善资金管理内控措施,强化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控;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未发现重大缺陷;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事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原因为公司对2023至2024年度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客户回款来源问题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净利润等多个科目调整,审计机构未能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差错更正准确性及对2023至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32,981,120.47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72,214,527.75元,存货跌价损失148,483,487.39元;本次计提导致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332,981,120.47元,已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公司在锂电池高端装备领域持续创新,推进惠州二期园区建设以保障订单交付,深化降本增效,提升产品毛利率;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干法电极设备、固态电解质材料及新材料业务发展;完成股份回购计划,累计回购245.94万股,支付资金4215.64万元;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完善公司治理,整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审计委员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的意见,并将督促公司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管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公司年度报告、财务决算与预算、内部控制评价、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项;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其独立性与专业能力,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推动内控体系建设;2025年11月审议通过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2025年11月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截至2025年末,实际控制人杨志明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0万元,期初余额3,601.69万元,本期累计发生224.00万元,偿还3,948.67万元,含利息122.98万元;子公司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等存在非经营性往来款,期末余额合计25,701.72万元;因前期募集资金占用的会计差错更正证据不足,无法确定对该汇总表的影响。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8%;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在本次补充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审计委员会依照相关规定开展监督,审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组织多次沟通会议,确保审计工作按时完成;上会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经核查相关人员任职经历及自查文件,确认独立董事李仲飞、陈政峰、龚小寒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能够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公司2023至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包括少计信用减值损失、多计净利润及资产科目等,审计机构未能获取充分证据确认更正准确性;内控审计报告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指出2023年12月至2025年4月存在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募集资金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全部收回本金及利息,相关内控缺陷已完成整改;董事会表示将采取措施强化内控、组织法规学习、加强治理层监督,消除影响。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0,735,347.5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13,926,883.09元,实收股本为97,754,388.00元,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亏损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下降、毛利率下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公司已采取降本增效、优化客户结构、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等应对措施。
募集资金净额为50,620.02万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投入35,339.20万元,期末余额为11,121.50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但进行了现金管理,最高额度18,000万元;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地点及进度发生变更,“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实控人曾占用募集资金3,710.70万元,截至2025年底本息已全部归还。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信宇人和亚微新材提供2026年度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7亿元,其中惠州信宇人6亿元(资产负债率113.75%),亚微新材1亿元(资产负债率80.36%);担保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3.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91%,无逾期担保。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财务数据;由于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公司将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信息,预计自2026年4月30日公告披露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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