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盘,富吉瑞(688272)报收于42.0元,上涨2.79%,换手率3.66%,成交量2.79万手,成交额1.17亿元。
4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92.67万元,占总成交额5.9%;游资资金净流出173.38万元,占总成交额1.48%;散户资金净流出519.29万元,占总成交额4.42%。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636.0户,较3月20日增加86.0户,增幅1.89%;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67万股下降至1.6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71.46万元。
富吉瑞2025年实现主营收入2.1亿元,同比下降30.48%;归母净利润为-8230.0万元,同比下降807.1%;扣非净利润为-8323.94万元,同比下降978.36%。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主营收入5745.36万元,同比下降20.0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441.49万元,同比下降5260.2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312.01万元,同比下降13573.13%。公司负债率为41.84%,财务费用282.31万元,毛利率为37.8%。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鉴于2025年度净利润为-8,230.00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055.09万元,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会议还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将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3日。会议将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董事薪酬确认、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其中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4、6、7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现场会议地点位于北京市顺义区。
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具备执业资质,项目人员未受处罚,保持独立性。审计过程中执行质量控制程序,制定合理方案,配备专业团队,落实信息安全管理,投保职业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整体履职情况独立、勤勉、公允。
独立董事王慧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3次,均亲自参会,无缺席或反对情况。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聘任董事会秘书、补选非独立董事、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未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形。
独立董事廖宁放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3次,均亲自参会,无缺席或反对情况。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董事及高管薪酬、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未发生需特别披露的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或董监高聘任事项,公司治理规范,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董事会成员(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津贴构成,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独立董事实行年度固定津贴制,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按月核发基本部分,年度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后支付。公司建立薪酬止付追索机制,对财务造假等情形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10,138,085.1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2,299,985.34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8,313,926.88元。公司主营红外热成像等光电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审计重点包括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36,983.8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9,796,209.82元,余额为82,800,436.46元。2025年度投入募投项目14,280,075.4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签订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规范使用。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无变更,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实施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符合监管要求,无违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0288号),确认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相关规定,公允反映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仅供年度报告披露使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声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审计结果对未来有效性推测具有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期间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并在科创板上市。该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