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盘,*ST八钢(600581)报收于2.82元,上涨1.08%,换手率1.45%,成交量22.23万手,成交额6243.77万元。
4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50.16万元,占总成交额13.62%;游资资金净流出503.09万元,占总成交额8.06%;散户资金净流出347.07万元,占总成交额5.56%。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59,858,156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96,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宝武将通过八钢公司与华宝投资继续控制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华宝投资承诺自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且本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减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78,908,947.25元,期末净资产为-17.29亿元,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股票简称前已冠以“*ST”。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且连续四年亏损。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与华宝投资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涉及关联交易、提请股东会批准华宝投资免于发出要约、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宜等多项议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相关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8日。会议将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议案、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等共25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其中多项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发行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有助于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且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50%。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296,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改善经营状况,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主营业务重大变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根据监管规定,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无配股、增发、可转债等募集资金行为,因此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华宝投资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发行前,八钢公司持有公司50.02%股份;发行完成后,中国宝武将通过八钢公司与华宝投资控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华宝投资增持股份行为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情形。
公司自查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2026年1月30日,公司因2022至2024年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同时,因部分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导致2024年度少计提折旧1,894.53万元,信息披露不准确,被新疆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公司已开展整改,包括清理关联方往来、更正年报、完善内控制度等。
公司承诺在本次发行过程中,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公司与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华宝投资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459,858,156股股份,认购金额为12.968亿元。本次发行价格为2.82元/股,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会议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关联交易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自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个月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未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自决议公告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且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减持本次认购股份(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转让除外),并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若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并提出填补回报的措施,包括加强经营管理、募集资金监管及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填补回报措施的履行作出承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已于2026年5月1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中国宝武批复、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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