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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林洋能源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27.06%

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盘,林洋能源(601222)报收于6.08元,下跌0.98%,换手率1.86%,成交量38.07万手,成交额2.2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60.48万元,占总成交额8.2%。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25万户,较上期减少0.95%。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林洋能源2025年主营收入48.76亿元,同比下降27.69%;归母净利润2.44亿元,同比下降67.56%。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强化ESG治理架构。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4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60.48万元,占总成交额8.2%;游资资金净流出299.78万元,占总成交额1.32%;散户资金净流入2160.26万元,占总成交额9.52%。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25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减少698户,减幅0.95%;户均持股数量由2.81万股增至2.8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7.41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林洋能源2025年实现主营收入48.76亿元,同比下降27.69%;归母净利润2.44亿元,同比下降67.56%;扣非净利润3.13亿元,同比下降58.9%。第四季度单季主营收入12.02亿元,同比下降23.77%;单季归母净利润亏损1.15亿元,同比减亏27.06%;单季扣非净利润亏损7497.35万元,同比减亏22.77%。负债率为39.18%,毛利率28.51%,财务费用6513.13万元,投资收益-1625.39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6.19亿元,同比下降36.4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9%,同比下降3.26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12元,同比下降67.57%。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公告汇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4,875,591,547.08元,同比下降27.69%;利润总额267,967,242.11元,同比下降70.98%;归母净利润244,254,911.54元,同比下降67.56%;扣非净利润313,395,531.46元,同比下降58.90%。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618,875,204.67元,同比下降36.41%。总资产达25,204,417,101.93元,同比增长2.09%;归母净资产15,248,286,975.54元,同比下降2.66%。董事会决议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其实施细则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实施细则。调整旨在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ESG管理体系。委员会组成、成员及任期不变。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定期报告,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控有效性,审核关联交易,并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沟通。委员会认为外部审计勤勉尽责,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控有效,关联交易公允合理。第六届委员会由甘丽凝、崔吉子、尹彪组成,甘丽凝任主任委员。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拟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保费不超过20万元/年,保险期限12个月。因全体董事为被保险人,均回避表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投保事宜。此举有助于完善治理与风险管控。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对独立董事崔吉子、甘丽凝、么新及离任独董苏凯的独立性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董外的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立信具备专业资质,审计过程独立、客观、公正,完成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委员会通过多次会议监督审计进度与质量,确认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委员会认为其勤勉尽责,专业能力强,同意将年报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第三期回购计划中18,949,000股已注销,公司总股本由2,060,169,156股变更为2,041,220,156股,注册资本相应由2,060,169,156元变更为2,041,220,156元。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增加“战略与可持续发展”相关内容。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格,2025年度财务审计收费18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80万元,合计260万元,2026年费用将在该基础上确定。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及董事会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董事薪酬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度董高税前报酬总额为862.35万元。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按职务领取薪酬,不另领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9.6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暨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公司发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暨ESG报告摘要,涵盖环境、社会及治理议题。报告范围包括公司及受控子公司,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建立ESG内部报告与监督机制,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报告参照GRI标准及上交所指引编制,聚焦气候变化、能源管理、循环经济、污染控制、员工权益、数据安全、产品安全、供应链管理、乡村振兴等议题。南德认证对报告全文出具鉴证报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5年全年累计发电量165,533.45万千瓦时,上网电量157,721.43万千瓦时;2026年一季度发电量38,260.72万千瓦时,上网电量36,810.48万千瓦时。光伏与风电项目合计装机容量1,585MW。平均上网电价因地区及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存在差异,部分电价调整与补贴确认方式变化有关。江苏、安徽部分电量用于屋顶业主自用,未计入统计。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7,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任一交易日持仓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7,500万美元,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1,500万美元。交易品种包括外汇远期、掉期、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交易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制定管理制度并落实多项风控措施。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立信拥有300名合伙人、2,523名注册会计师,2025年业务收入50亿元,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项目团队专业胜任,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符合独立性要求。审计过程中就重大会计事项充分沟通,执行完善质控程序,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7.56亿元,截至2025年末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已销户。2017年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29.67亿元,当年使用2.50亿元,期末余额为0。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流。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结构性存款并取得收益。募集资金使用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9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提供净新增担保不超过20.5亿元,未超70%的子公司不超过8.5亿元。截至公告日,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403,078.58万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无逾期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30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中高风险及以下理财产品,其中中风险及以上额度合计不超过5亿元,中高风险额度不超过3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非关联金融机构。公司已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理财不影响主营业务运行。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15,858万元,涉及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采购商品及服务、房屋租赁、设备安装及租赁等。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独立董事认为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关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形。相关公告编号为[2026]ZA13223和[2026]ZA13216,内容涉及定期报告编制及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持续推进智能电网、新能源、储能三大板块发展。2025年智能板块中标多个电网项目,新能源在建项目超1002MW,年内并网超924MW,储能产能布局全面落地。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13.45亿元,年度分红比例均超50%。2026年拟中期现金分红不低于净利润的50%。全年发布71份公告,举办111场投资者调研。完善公司治理,修订多项制度,推进股份回购与控股股东增持。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显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至审计报告日,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的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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