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盘,隆华新材(301149)报收于13.69元,较上周的12.91元上涨6.04%。本周,隆华新材4月29日盘中最高价报13.75元。4月27日盘中最低价报12.76元。隆华新材当前最新总市值58.87亿元,在化学制品板块市值排名79/171,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104/5200。
截至2026年3月31日,隆华新材股东户数为2.05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增加1682.0户,增幅8.9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29万股减少至2.1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4.07万元。
隆华新材2026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公司主营收入19.89亿元,同比上升31.77%;归母净利润4668.29万元,同比下降18.28%;扣非净利润4419.04万元,同比下降8.92%;负债率42.4%,投资收益81.82万元,财务费用429.5万元,毛利率4.92%。
公司为国内专业的聚醚多元醇、聚酰胺树脂等新材料产业规模化生产企业,现有聚醚系列产品总产能129万吨,尼龙66一期4万吨生产装置已建成试生产。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3.20亿元,同比增长12.38%;归母净利润1.43亿元,同比下降16.84%。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9.89亿元,同比增长31.77%;归母净利润4668.29万元,同比下降18.28%。
公司高性能聚醚生产线工艺自主开发,部分关键工艺属国内首创。自主研发的无需脱除链转移剂法POP生产技术提升产能与环保水平,产品具低粘度、高固含量、低VOC等优势。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收到深交所通知,受理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目前处于问询回复阶段。
2026年一季度管理费用1899.81万元,同比上涨68.15%,主要因收入增长计提安全费用及固定资产折旧增加所致。
公司聚醚产品客户涵盖梦百合、喜临门、顾家等床垫品牌,李宁、安踏、耐克等鞋材供应商,比亚迪、吉利、特斯拉等汽车内饰配套厂商,以及东方雨虹、科顺等防水建材企业。特种尼龙应用于电动牙刷、汽车结构件、储氢瓶等领域,市场持续开拓中。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89亿元,同比增长31.77%;归母净利润4668.29万元,同比下降18.28%;扣非净利润4419.04万元,同比下降8.92%。基本每股收益0.11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4%。总资产42.1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45%;归母所有者权益21.13亿元,增长2.45%。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3220.73万元,同比改善46.44%。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预计74.20万元(含税),与2025年度持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3.20亿元,同比增长12.38%;归母净利润1.43亿元,同比下降16.84%。聚醚系列产品销量达82.09万吨,同比增长25.10%。董事会全年召开5次会议,审议年度报告、可转债发行等事项。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
公司制定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承诺在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或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获董事会通过。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按季度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票据贴现等融资业务,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同意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4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同授信授权期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自2026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补偿性资产等事项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累计使用64,966.30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余额为0。2025年度投入募投项目1,989.55万元,使用合规,无违规情形。
东吴证券核查确认,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余额为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4,966.30万元,使用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确认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万元,所有账户已注销,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用途,节余资金用于在建项目,披露合规。
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期间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具备执业资质,完成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履职过程合规、客观、公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与独立性,已完成2025年度审计任务,沟通充分,监督有效。
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显示,上市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年初余额28,045.72万元,年度累计发生27,782.43万元,偿还55,828.13万元,年末余额0.02万元,无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核查,确认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董外的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发行可转债审核问询函中的财务会计问题出具专项说明,回应现金流与净利润差异、收入增长但利润下降、供应商集中度、应收账款与存货增长等问题,并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已对深交所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内容包括财务状况、毛利率、募投项目效益等,相关公告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该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注册。
公司就深交所可转债发行审核问询函作出详细回复,说明经营现金流、毛利率变动、供应商集中度、应收账款、存货、募投项目等情况,并补充披露营收增长但净利润下滑、存货增加带来的资产减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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