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盘,国光电气(688776)报收于80.96元,较上周的79.8元上涨1.45%。本周,国光电气4月30日盘中最高价报82.38元。4月30日盘中最低价报75.88元。国光电气当前最新总市值87.75亿元,在军工电子板块市值排名38/63,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258/5200。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国光电气股东户数为1.16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增加125.0户,增幅1.09%。户均持股数量由9485.0股降至9382.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79.47万元。
财务报告
2026年一季度,国光电气主营收入5108.61万元,同比下降51.32%;归母净利润-4012.26万元,同比下降1994.63%;扣非净利润-4167.17万元,同比下降2422.49%。负债率25.65%,财务费用-47.96万元,毛利率7.81%。
国光电气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6亿元,同比下降48.49%;归母净利润-9876.14万元,同比下降309.90%;扣非净利润-1.05亿元,同比下降334.77%。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356.88万元,总资产23.53亿元,净资产17.47亿元。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11.86%,同比提升5.04个百分点。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3.77亿元,母公司未弥补亏损7382.76万元。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国光电气关于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IPO募集资金净额9.06亿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使用3.16亿元,期末余额6.51亿元。2025年度使用1.01亿元,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6亿元,到期资金已全部回笼。报告期内终止“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产业化建设项目”,调整其他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补充确认前期现金管理授权延期事项。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认为募集资金管理合规。
国光电气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覆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有效,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中汇关于国光电气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中汇会专[2026]8445号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认为,《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监管规定,与经审计财务报表相关内容无重大不一致。该专项说明仅用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
国光电气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冯开明、李中华、杨建强的独立性进行自查,确认三人及其近亲属未在公司或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未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亦未在相关中介机构任职。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情形,具备独立性任职条件。
国光电气关于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6496.88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4189.55万元,主要为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资产减值损失2307.33万元,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上述计提减少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6496.88万元,已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符合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
国光电气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与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中勤勉尽责,质量管理措施有效执行,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委员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审查事务所资质,开展审前、审计过程及年报审议前沟通,确保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国光电气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520.23万元,主要为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30.39万元,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合计计提3150.62万元,减少当期利润总额3150.62万元。本次计提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中汇关于国光电气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中汇会专[2026]8446号
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27,644.52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127.90万元后,扣除后金额为27,516.63万元,扣除项目占比0.46%。扣除项目主要包括出租不动产、代收租户水电气费、废品销售等非主业收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该扣除情况符合监管规定,与经审计财务报表无重大不一致。
国光电气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发布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聚焦微波器件、核工业设备及商业航天业务,推进ITER、BEST等重大项目交付,加快产能建设,强化研发创新与成本管控,优化公司治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审慎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股东。方案涉及的规划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国光电气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8444号
2021年IPO募集资金净额9.06亿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使用8.06亿元,期末余额6.51亿元。2025年度使用1.01亿元,用于募投项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产品到期后资金已全部归还。报告期内无超募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况。因市场环境变化,终止“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对其他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国光电气关于确认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确认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5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00万元,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无民事责任赔付记录,项目成员具备专业资质且无诚信问题。该事项已通过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国光电气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备执业资质和独立性,团队配置合理,审计方案全面,质量管理措施有效,信息安全管理到位,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或意见分歧,勤勉尽责完成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建强、冯开明和董事蒋世杰组成,全年召开多次会议,审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评价、续聘审计机构、财务总监聘任等事项。委员会审阅年度财务报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与专业性,监督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细致、结论客观,同意续聘其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未达业绩考核触发值,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55万股。其中因离职作废0.70万股,因业绩不达标作废26.85万股。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国光电气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6]8443号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指出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未能防止或发现错报的可能,且对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推测存在一定风险。
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6]8442号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包含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2025年度营业收入27,644.52万元,净利润-9,876.14万元。关键审计事项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存货可变现净值。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年度募集资金净额9.06亿元,当年使用1.01亿元,截至2025年末结余6.51亿元。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使用符合监管要求。2025年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补充流动资金或超募资金使用。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部分资金变更用于其他项目,调整多个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保荐人及会计师事务所均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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