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盘,五矿新能(688779)报收于10.8元,较上周的11.25元下跌4.0%。本周,五矿新能4月27日盘中最高价报11.54元。4月29日盘中最低价报10.43元。五矿新能当前最新总市值208.36亿元,在电池板块市值排名33/97,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026/5200。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46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减少5058.0户,减幅为10.19%。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89万股增至4.3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45.03万元。
2025年公司主营收入93.4亿元,同比上升68.62%;归母净利润2.28亿元,同比上升144.93%;扣非净利润2.19亿元,同比上升139.37%。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主营收入42.86亿元,同比上升142.68%;单季归母净利润2.48亿元,同比上升174.05%;单季扣非净利润2.75亿元,同比上升178.65%。负债率55.13%,毛利率7.95%,财务费用1.17亿元,投资收益-5019.6万元。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40亿元,同比增长68.62%;归母净利润2.28亿元,同比增加7.36亿元。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10亿元,同比增长113.79%;归母净利润8124.95万元,同比增加1.45亿元。
公司在三元材料领域聚焦中镍高压及高镍、超高镍产品开发,针对无人机市场推进高功率、高能量密度产品。在磷酸铁锂领域推进高压密四代产品客户验证,布局磷酸锰铁锂及钠离子电池聚阴离子正极材料(NFPP)。
公司固态电池正极材料技术达行业先进水平,已实现吨级出货,为央企固态电池创新联合体核心成员,承担多项国家重点科研专项,并牵头参与全固态电池正极材料行业标准制定。
公司重视市值管理,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盈利能力,优化投资者关系,计划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参观、反路演等方式加强资本市场沟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可转债转股事宜进行决策,目前偿债能力良好,具体进展以公告为准。
公司将配合中科大马骋教授团队技术开发,加强基础研究互动,利用其材料机理认知指导公司前沿材料研发。
公司拟在2026年度开展锂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场所限于境内合法期货交易所,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不超过8,544.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136亿元,额度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中按时完成任务,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执业质量良好。
公司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其持有合法金融资质,截至2025年末资产总额624.16亿元,负债总额564.03亿元,所有者权益60.13亿元,资产负债率90.37%,2025年净利润1.7亿元,治理结构健全,未发现重大风险。公司在其存款余额约25.81亿元,贷款余额为0。
公司评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认为其在资质、独立性、质量管理等方面符合要求,项目团队专业胜任,具备较强风险承担能力。
公司发布2025年度ESG报告摘要,建立董事会决策、战略委员会管理、ESG工作小组执行的三级管理体系,制定《ESG管理办法》,报告参照国资委、上交所及GRI标准编制。
公司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评估报告及2026年度行动方案,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3.40亿元,同比增长68.62%,净利润2.28亿元,扣非后净利润2.19亿元,正极材料销量约11.55万吨,同比增长62.68%。2026年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拟派发现金红利7,981.18万元,占归母净利润35%。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审议通过25项议案,监督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认为内控体系健全有效,并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沟通。
公司2025年内控评价结果显示,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保持了有效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评价结论一致。
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净额32.38亿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使用30.65亿元。“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和“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2.26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485.76万元,报告期末专户余额23.48万元,募集资金管理合规。
公司审议通过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内部董事按职务领薪,不另发津贴;外部非独立董事按规定取薪;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税前10万元/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与公司业绩和个人考核挂钩。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丁亭亭在2025年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决策合法,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股权激励调整及高管薪酬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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