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9日收盘,中仑新材(301565)报收于21.81元,上涨4.01%,换手率3.7%,成交量4.74万手,成交额1.03亿元。
资金流向
4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9.3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054.9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154.3万元。
中仑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5年末总资产为4,007,575,426.97元,较上年末增长12.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15,609,853.59元,同比增长2.92%。2025年营业收入为2,126,456,034.16元,同比下降14.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233,126.87元,同比下降30.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5,107,344.79元,同比下降37.5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612,747.87元,同比减少64.97%。基本每股收益为0.20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20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28%。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0,01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送红股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股。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之曙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预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未发现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或高管聘任解聘事项。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沈维涛作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主持审计委员会4次会议,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年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修订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未发现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合规性,现场工作17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宝华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作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参与审议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未发现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等情况。对董事、高管聘任及薪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投资者权益保护。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的处理流程。董事辞任自提交书面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离职人员须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存在未结事项的,需制定履行方案,公司可启动离任审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忠实义务及责任不因离职免除。董事会可对未履责行为启动追责机制。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的行为,确保发布信息和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强调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合规性,防范误导性陈述和市场操纵风险。该制度明确了信息发布的内容规范、内部审核流程及责任部门,由董事会秘书审核,必要时报董事长审批。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薪酬与公司效益、岗位责任、个人业绩挂钩,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会审批,不参与绩效考核。薪酬调整依据行业水平、公司盈利、岗位变动等因素,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并进行绩效考核,对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将追索已发绩效薪酬。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因公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较2023年下降67.63%,触发承诺条款,需延长股份锁定期6个月。控股股东中仑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清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锁定期由2027年6月19日延长至2027年12月19日。中信证券核查认为该行为符合相关承诺及法规规定,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并有效运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并有效运行。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人力资源制度及企业文化,涵盖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与内部监督等方面。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核查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规定,董事会出具的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内控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执业准则,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在该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为63,483.89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3,979.16万元,累计使用54,369.67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375.73万元。募集资金均存放于专户中,未发生变更用途、置换先期投入、补充流动资金或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等情况。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为63,483.89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3,979.16万元,累计投入54,369.67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9,375.7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未发生变更用途、补充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情况。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未变更,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符合监管要求,无违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根据审计,汇总表所载信息与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无重大不一致。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审计程序,该说明仅用于年度报告披露。附件汇总表显示,上市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涉及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年末余额合计40,318.09万元。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显示资产总计40.08亿元,负债合计15.92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4.16亿元。2025年度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1.26亿元,净利润7823.31万元。关键审计事项包括收入确认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红、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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