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9日收盘,隆华新材(301149)报收于13.59元,上涨3.9%,换手率7.41%,成交量19.35万手,成交额2.6亿元。
4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40.2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604.6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4.39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隆华新材股东户数为2.05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增加1682.0户,增幅8.9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29万股降至2.1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4.07万元。
隆华新材2025年实现主营收入63.2亿元,同比上升12.38%;归母净利润1.43亿元,同比下降16.84%;扣非净利润1.31亿元,同比下降15.41%。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18.65亿元,同比增长43.9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4213.41万元,同比增长21.7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176.91万元,同比增长34.3%。公司负债率为39.36%,投资收益1019.92万元,财务费用869.16万元,毛利率4.27%。
4月29日举行特定对象调研,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基本情况:公司是专业的聚醚多元醇、聚酰胺树脂等新材料规模化生产企业,现有聚醚总产能129万吨,尼龙66一期4万吨装置已建成试生产。- 近期经营情况:2025年营业总收入63.20亿元,同比增长12.38%;归母净利润1.43亿元,同比下降16.84%。聚醚系列产品销量达82.09万吨,同比增长25.10%。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9.89亿元,同比增长31.77%;归母净利润4668.29万元,同比下降18.28%。净利润下滑主要受行业因素及工程转固带来的折旧增加影响。- 生产工艺及产品优势:公司自主研发无需脱除链转移剂法的POP生产技术,提升产品稳定性与生产效率;拥有节能型液氮冷量循环利用系统等多项节能降耗技术。公司POP产品具备遇水不凝胶、低粘度、高固含量、低VOC、高白度等特点。- 可转债进展: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受理通知,目前处于问询回复阶段。- 管理费用增加原因:2026年一季度管理费用为1899.81万元,同比增长68.15%,主要因收入增长计提安全费用及固定资产折旧增加所致。- 下游应用与客户情况:公司聚醚产品客户涵盖梦百合、喜临门、顾家等床垫品牌;李宁、安踏、耐克等鞋服品牌的鞋材供应商;比亚迪、吉利、特斯拉等车企内饰配套商;东方雨虹、科顺等防水材料企业;以及惠柏、东树等风电叶片固化剂厂商。特种尼龙产品应用于电动牙刷、汽车结构件、储氢瓶等领域,市场正在拓展中。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89亿元,同比增长31.77%;归母净利润4668.29万元,同比下降18.28%;扣非后净利润4419.04万元,同比下降8.92%。基本每股收益0.11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4%。期末总资产42.1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1.1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45%。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3220.73万元,同比改善46.44%。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所具备证券服务资格,2024年度审计收入25.10亿元,承担518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审计费用预计为74.20万元(含税),与上年持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3.20亿元,同比增长12.38%;归母净利润1.43亿元,同比下降16.84%。聚醚系列产品销量达82.09万吨,同比增长25.10%。董事会全年召开5次会议,审议年度报告、利润分配、可转债发行等事项,并召集4次股东大会。公司持续推进研发创新与市场拓展,完善治理结构。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结论为:不存在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覆盖公司及子公司全部资产与收入。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或重要缺陷。
公司制定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或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将根据发展阶段和资金状况制定差异化分红方案,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按季度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补贴及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按月发放,津贴按季发放,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进出口押汇、锁汇、票据贴现、保函等融资业务。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总额度内办理相关融资事宜并签署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同意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4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业务限于美元、欧元等主要结算货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处置子公司资本公积、电子支付系统结算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等内容。本次变更为法定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
公司2021年IPO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44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0亿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2025年度投入募投项目1989.55万元。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余额为0。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未发生违规情形。
东吴证券核查确认,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余额为0元。2025年度投入募集资金1989.55万元,累计使用6.50亿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公司按规定开设账户、签署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未发现变相改变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净额6.44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6.50亿元,专户余额为0元,所有专户均已注销。2025年度投入募集资金1989.55万元,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用途发生变更,节余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公司按规定披露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行为。
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具备执业资质,团队专业能力强。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程序,审计委员会对其独立性与专业能力予以认可。容诚依规完成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与管理层和治理层充分沟通。履职过程合规、客观、公正,按时完成审计任务,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良好诚信状况,已按审计准则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委员会在审计过程中就审计计划、重点事项、人员安排等进行了沟通与监督,确保审计工作客观、公正、按时完成。
2025年度,上市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期初其他应收款余额28,045.72万元,本期累计发生27,782.43万元,本期偿还55,828.13万元,期末余额0.02万元。经审计,该汇总表与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无差异。
2025年度,上市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年初余额28,045.72万元,年度累计发生额27,782.43万元,当年偿还55,828.13万元,年末余额0.02万元。其他关联方及前控股股东无资金占用或往来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确认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利害关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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