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9日收盘,上港集团(600018)报收于4.93元,上涨0.61%,换手率0.13%,成交量31.24万手,成交额1.53亿元。
4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37.88万元,占总成交额5.46%;游资资金净流出630.79万元,占总成交额4.11%;散户资金净流入1468.67万元,占总成交额9.57%。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港集团股东户数为16.53万户,较2月28日减少2934.0户,减幅1.74%;户均持股数量由13.84万股增至14.09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71.7万元。
上港集团2026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主营收入102.84亿元,同比上升8.04%;归母净利润40.08亿元,同比上升2.57%;扣非净利润39.25亿元,同比上升3.42%;负债率29.09%,投资收益20.87亿元,财务费用1.84亿元,毛利率39.42%。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管理、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党委、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减资增资解散清算、章程修改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279,960,504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会职权与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及信息披露等事项。
上港集团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结构及发放方式。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薪酬结构包括独立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与绩效评价挂钩,建立追索扣回机制,对财务造假等情况将追回超额发放薪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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