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9日收盘,华联股份(000882)报收于1.63元,上涨3.82%,换手率3.91%,成交量106.95万手,成交额1.74亿元。
资金流向
4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51.27万元,占总成交额12.38%;游资资金净流出1655.02万元,占总成交额9.52%;散户资金净流出496.25万元,占总成交额2.85%。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华联股份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1.6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8800.0户,减幅为7.0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19万股增加至2.3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87万元。
财务报告
华联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1.98亿元,同比下降14.31%;归母净利润-2.94亿元,同比下降1546.36%;扣非净利润-2.74亿元,同比下降493.24%;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68亿元,同比下降11.5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57亿元,同比下降1605.6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18亿元,同比下降123.17%;负债率46.33%,投资收益4603.85万元,财务费用2.31亿元,毛利率54.89%。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审计,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因此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等议案。因公司2025年末合并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华联集团续签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多项议案。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通过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了专项说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年初余额为435,112,969.50元,年末余额为328,347,752.15元,全年累计增加15,812,773,867.63元,累计减少15,919,539,084.98元,期间收取利息6,310,647.03元。同时存在通过财务公司开具票据业务,年初余额51,446,582.14元,年末余额2,192,612.92元。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与华联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致同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审计报酬由董事会根据工作量及行业标准确定。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报告显示,截至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覆盖公司总部及全部分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比例均为100%。公司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运行有效,能够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5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44,549,982.29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9,634,517.98元,其他应收款计提1,510,275.09元,投资性房地产计提133,405,189.22元。上述减值准备计入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期间,减少当期合并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144,549,982.29元。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在财务公司日常关联存贷款额度预计的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亿元,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8亿元。公司与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北京华联集团,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华联集团、华联(SKP)百货、BHG Retail REIT、北京海融、兴联顺达、华联第一太平、精品超市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32,700万元。交易内容包括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采购商品及服务、关联租赁等,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额53,500万元,实际发生23,152.41万元。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14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有效期一年。被担保对象包括北京华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华联美好生活百货有限公司、安徽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包头市鼎鑫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呼和浩特市联信达商业有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可在符合条件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公司2025年末净资产为65.85亿元,本次担保占净资产的21.26%。截至2025年末,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关于与华联集团相互融资担保的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续签《相互融资担保协议》,互为对方日常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余额总计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1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华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担保及诉讼担保事项。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勤勉履职,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会,审议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担保、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公司主营业务为社区商业运营管理与影院运营管理,截至2025年末,旗下开业购物中心23家,DT商业项目4家,影城13家。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98亿元,资产总额122.9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65.86亿元。公司持续推进精细化运营,强化品牌建设与会员管理,推动DT业务与购物中心协同发展,优化影院差异化经营。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59,999,998.86元,用于“太原胜利购物中心”和“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项目。截至2025年11月14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25,186,697.9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59,160,959.29元(含利息及收益)。根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终止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按规定开设专户并签署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显示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859,999,998.86元,截至2025年11月14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25,186,697.95元,剩余募集资金559,160,959.29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终止了‘太原胜利购物中心’和‘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两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使用完毕,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监管规定。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致同事务所依据审计准则及职业道德守则,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鉴证报告。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制定了详细方案,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董事会认为,致同事务所及其相关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审计委员会审查了致同事务所的资质、独立性、审计方案及人力资源配置,认为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独立性。2025年11月和2026年4月,审计委员会与致同事务所就年报审计范围、方案及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并审阅了2025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多项专项说明。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客观公允。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专项说明,确认公司编制的汇总表与审计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无差异。汇总表显示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子公司、联营企业等存在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租赁费、物业管理费、代垫款项等,未发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该专项说明仅用于年度报告披露。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其他关联方及上市子公司之间存在多项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中,对子公司安徽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存在大额其他应收款,性质为非经营性往来,主要为代垫款或拨付往来款。与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华联(SKP)百货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存在租赁费、物业管理费、货款等经营性往来。所有数据已于2026年4月27日获董事会批准。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天燕女士、赵立文女士和冷垚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其他股东及关联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估值提升计划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计划包括聚焦核心主业、优化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寻求主业投资机会、适时开展股份回购、优化激励机制等措施。公司将每年评估实施效果,并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董事会认为该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增强投资者信心。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不涉及股票及证券投资。投资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制定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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