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9日收盘,深科技(000021)报收于29.23元,上涨2.2%,换手率5.38%,成交量84.62万手,成交额24.37亿元。
资金流向
4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759.68万元,占总成交额1.54%;游资资金净流出3711.78万元,占总成交额1.52%;散户资金净流入7471.46万元,占总成交额3.07%。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深科技披露,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5.09万户,较3月31日减少1340.0户,减幅为0.53%。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6242.0股增加至6275.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7.63万元。
财务报告
深科技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57.47亿元,同比上升6.21%;归母净利润11.36亿元,同比上升22.07%;扣非净利润9.68亿元,同比上升7.48%;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44.7亿元,同比上升12.4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8亿元,同比上升41.2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91亿元,同比上升38.08%;负债率38.99%,投资收益2756.07万元,财务费用-4.18亿元,毛利率18.32%。
2026年一季度报告
深科技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营业收入为3,723,775,220.39元,同比增长10.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2,178,267.01元,同比增长35.3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2,765,477.92元,同比增长14.93%。基本每股收益为0.1539元,同比增长34.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111,396.48元,同比下降82.93%。总资产为28,460,594,610.19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360,340,570.1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01%。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主要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基于风险导向原则,覆盖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且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间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第三十四次(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浮动薪酬、福利与中长期激励构成,薪酬总水平依据业绩与薪酬双对标原则确定。董事如兼任管理职务,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制定后报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与公司及个人业绩挂钩,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了专项说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年末余额为386,320,343.61元,全年收取利息10,004,051.64元;向财务公司借款年末余额为3,711,000,000.00元,全年支付利息及手续费57,372,530.08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汇总表出具了无保留审核意见,认为其与已审计财务报表内容在重大方面不存在不一致。
关于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深科技拟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获得9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90亿元,期限三年。中电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协议内容包括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等金融服务,定价原则不优于或不差于市场独立第三方。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约202.81亿元,用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其中深科技申请54亿元,深科技苏州申请16.8亿元,深科技东莞申请19亿元,深科技成都申请28.91亿元,深圳沛顿申请22亿元,合肥沛顿存储申请54亿元,深科技精密申请2.1亿元,参股公司深科技桂林申请6亿元。授信方式主要为信用或由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两年。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进出口业务涉及大量外币收付,存在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互换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降低汇兑损失。交易金额不超过20亿美元,利率互换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交易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授权期限为决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净买入或净卖出余额不超过等值20亿美元的外汇掉期和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及不超过等值5亿美元的利率互换业务。交易品种与实际业务相关,旨在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降低汇兑损失和财务费用,不以投机为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交易对手为信用良好的大型商业银行。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存在市场、流动性、履约、操作及法律等风险。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合计约52.88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深科技东莞、深圳沛顿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合计38亿元;控股子公司深科技成分为其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2亿元;为参股公司桂林深科技按持股比例提供2.88亿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不超过2年。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5年度及2026年3月31日)及关于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和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关联交易存款事项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中电财务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具备相应资质,风险控制体系健全,协议签订遵循平等自愿、定价公允原则,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汇报了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审计过程中,大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多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认为大信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任务,同意续聘其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TPV do Brasil Industria de Eletronicos Ltda.等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款项等科目。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如重庆深科技有限公司、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为资金下拨。截至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项余额分别为144,716,936.80元和47,009,972.37元。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白俊江先生、周俊祥先生、游海龙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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